• 索 引 号: ND00120-0200-2023-00020
  • 发文字号: 宁农局办〔2023〕67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2023-07-17
  • 标    题: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的通知
宁农局办〔2023〕67号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7-17 20:21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服务,贯彻落实《福建省“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闽农厅办〔2023〕11号)要求,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以县为单位培养120名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其中:蕉城区12名、古田县17名、屏南县10名、周宁县10名、寿宁县10名、福安市17名、柘荣县10名、福鼎市17名、霞浦县17名,为1200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点对点提供精准辅导服务。各县(市、区)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选聘确定辅导员,确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挂钩联系名单,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定或者聘任,从事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绿色发展、技术支持等辅导服务工作,主要任务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各县(市、区)要拓宽选聘范围,加强聘任管理。按照“谁聘任、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严格选聘程序,明确岗位职责,坚持选聘标准,确保聘任辅导员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相应的履职能力,对聘任辅导员颁发聘任证书。   

  同时建立健全辅导员名录库管理制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将聘任辅导员的相关信息及时批量导入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统一建立的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上一年度辅导员信息入库和数据维护更新。

  (二)积极组织开展辅导活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根据聘任辅导员的专业类型,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辅导员挂钩对接辅导服务。按1个辅导员对接服务10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求,确定参加“千员带万社”行动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挂钩辅导服务的辅导员名单,组织并指导开展辅导服务。于每年3月2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2023年挂钩联系名单10月20日前报送。

  三、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把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作为健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要细化“千员带万社”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同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岗位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类分级开展培训。对当年新聘任的辅导员进行任前培训,对辅导员进行工作能力、更新业务知识的在任培训。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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