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20-0401-2022-00020
  • 发文字号: 宁农局办〔2022〕66号
  •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2022-05-26
  • 标    题: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宁德市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和补短板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宁德市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和补短板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农局办〔2022〕66号
发布时间:2022-06-02 11:47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现将《2022年宁德市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和补短板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526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宁德市农作物全程机械化 

  和补短板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根据《2022年宁德市农机化工作要点》,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2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8.2%;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3%,其中水稻机插机播率达到38%;新建2个省级新机具示范推广基地,9个主要农作物和9个特色农业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新培育4家上规模、全程机械化服务的农机合作社;建设一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一个“数字农机”服务平台试点,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总面积达到36万亩。 

  二、主要任务 

  (一)推广先进适用新机具。围绕粮食生产安全、蔬菜稳产保供和特色产业发展,组织实施2022年省级“五新(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在福安市和霞浦县各新建1个省级新机具示范推广基地,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水稻直播机、飞播无人机、蔬菜移栽机和收获机等农作物生产先进技术设备,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每个省级推广基地建立13个示范点,组织开展2场以上新机具新技术的现场演示、示范、培训活动,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开展宣传报道3次以上,其他县市也要聚焦本地区主要农作物和优势特色产业,对全程全面机械化生产环节进行梳理,加强产学研推用联合攻关,促进农机农艺的融合,着力补齐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总结形成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持续提升机插、机收、机烘等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建设主要农作物示范基地。各县(市、区)要新建1个水稻或旱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水稻或旱作示范基地)。其中,水稻示范基地要求完成水稻机械化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等4个环节各2000亩以上和机烘0.1万吨以上的机械化作业服务(含跨区作业);旱作示范基地要求完成耕、种、管、收(烘)等环节合计200亩以上机械化作业服务(含跨区作业)。每个示范基地组织开展新机具新技术现场演示、培训等活动5场次以上,在媒体上开展宣传报道1次。同时福安市要做好创建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工作,福鼎市要在原有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示范县,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粮食作物机种机收新技术、新机具,以点带面,梯度推进,着力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总体能力,全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向高质、高效转型升级。 

  (三)建设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各县(市、区)要新建1个特色农业产业(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畜禽)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其中水果、蔬菜、茶叶示范基地1个生产季节需具备耕、种、管、收(运、烘)等环节合计500亩以上的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食用菌示范基地需具备全自动化流水线生产10/天以上的机械化作业能力;畜禽示范基地粪污设施装备配套率需达95%以上。每个示范基地都要结合本地特色产业,认真梳理机械化生产短板弱项,有针对性的组织调研,提出具体明确的推广方向,引进、开展新机具新技术现场演示、培训等活动1场次以上,在媒体上开展宣传报道1次。 

  (四)做好“五有”农机合作社培育。全市新培育4个上规模的“五有”农机合作社。项目县要做好合作社培育选点,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倾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扶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创建、新机具示范推广基地项目扶持等措施,引导农机合作社加大设备投入、拉长服务链条、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要积极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机库棚及设施用房,完善维修、服务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服务能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改善配套比,提高利用率,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机械化结构,提高农机服务社会化、集约化水平。(“五有”农机合作社要具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配套的设施机具,农机具原值100万元以上或有大中型农机具10台(套)以上;有适度的规模经营,年农机作业面积规模达万亩次以上;有较强示范推广能力,年开展1次以上新机具新技术展示示范活动;有显著的综合效益,年收入达50万以上) 

  (五)推广农机数字化应用。各县(市、区)要主动帮助农机合作社对接省级数字农机服务、农业云“131”平台,进一步推广在大中型农机装备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把合作社、农机手、小农户、农机具等元素进行数据关联,实现农机作业监测、远程调度、网上呼叫、监理鉴定、金融保险等服务功能。农机数字化应用要纳入农业部社会化服务补助和宁德市粮食生产安全七条措施的申报审核环节,提高数字化的应用面和认证效力。福鼎市要在去年“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基础上,做好全市“数字农机”试点工作,年服务农户不少于200户,服务面积不少于1万亩次,带头解决“有机无田耕、有田无机耕”信息不对称问题。 

  (六)打造农机社会化服务品牌。各县(市、区)要鼓励农机合作社将农业生产资料、技术培训、市场信息进行统筹整合,发挥农机服务组织在双抢、秋收关键时节主力军作用,引导开展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服务内容,鼓励引进外地服务团队开展跨区作业,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和经验范围,加快粮食作物作业服务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福安市要结合“五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做好“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试点,打造农机社会化服务品牌,为各类生产主体提供全过程、全要素的“一站式”机械化服务。服务中心配套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需要的农业装备,机库棚面积不少于600平米;有独立的维修间、培训室、展示室等场所,以及相应信息化管理设备和技术服务人员;有明确的服务区域,年作业服务面积(各环节累计)不少于1万亩次,直接服务农户数量不少于100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和补短板工作,把推进行动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要重点结合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及各县细化方案,结合全市“我来认领一亩田”活动,有效落实工作措施,发挥农机助力提升作用;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农技和农机推广机构、科研院校、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要强化技术支撑,成立包含不同专业的专家指导组,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交流;要推进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积极做好部门配合,协同完成丘陵山区土地整理项目和抛荒土地的宜机化改造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县(市、区)要加强政策扶持,将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等政策向承担推进行动的主体倾斜;要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引进社会资本以不同形式参与到推进行动中;要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农机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能力,确保推进行动顺利实施。 

  (三)积极宣传引导。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今年将组织召开农机化工作推进会和2场农机装备推广现场会,重点对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装备技术和优势产业特色机械进行推广。各县(市、区)也要加大示范力度,通过组织现场会、参与省、市各类学习培训、开展农机科技下乡服务等多种形式,促进农机科技成果转化;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加大推介力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发布推介本地区推进行动的技术成果、工作进展。 

  (四)突出绩效考核。省厅已将推进行动列入对市、县(区)的绩效评估内容。各县(市、区)也要根据推进行动方案和绩效考核要求,对标对表、序时推进,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和任务;要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材料,做好台账。市农机发展中心要实时跟踪各县(市、区)推进行动开展情况。 

  四、进度要求 

  (一)5月底前,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承担单位、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和进度安排。推进行动方案加盖公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联系人 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业务科 何桂英,电话、传真2867886,电子邮箱ndnjj2867886@163.com 

  (二)每月26前,各县(市、区)要认真统计填写当月工作进度表,报市农机发展中心业务科汇总。 

  (三)1210日前,各县(市、区)要对全年推进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推进行动全年总结材料和全年完成情况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农机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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