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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召开畜禽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23-02-27 17:14 来源: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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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日,我市组织召开畜禽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部、省有关要求,加强畜禽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把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关,有效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王旭春,局四级调研员程端春出席会议并分别发表讲话。 

  会议解读了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有关文件,各县(市、区)参会人员分享了各地开展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的经验,讨论了畜禽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存在的问题。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畜禽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夯实源头监管基础。畜禽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是为了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上形成数字地图,方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开展日常巡查、风险监测、执法监管、产品溯源、信用管理以及预警防控中提供可视化、智能化的技术支撑,是贯彻落实“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所采集信息以真实、完整、准确为第一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畜禽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作为基层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督促乡镇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建档,建立畜禽产品重点品种产地溯源信息采集表(名录库),形成基础数据。二要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密切分工协作,畜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排查摸底建档工作的指导,负责收集并对辖区内各乡镇上报的“采集表”进行审核分析汇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做好国家追溯平台的信息录入,组织开展培训、账号发放、日常监管巡查,会同畜牧部门适时更新信息等。三是建立信息采集工作新机制。县、乡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线上巡查力度,对发现信息采集不及时、更新不及时或信息有误的,要及时进行修改或整改,要进一步强化数字地图的应用,发挥其对相关业务的支持与保障的作用,实现数据在业务中产生、加工并反向指导业务,两者相互促进、螺旋式提升的良性闭环。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监管机构负责人和分管畜牧工作的领导、负责畜牧工作的同志及负责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计5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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