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省厅部署,市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推荐人选条件、程序和要求,由推荐人选所在地村民代表大会推荐和讨论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级审核推荐至市局。经市局研究,决定正式推荐1.古田县余海燕、2.寿宁县王菊弟2名同志作为2021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候选人,2位同志表现良好,无失信及违法犯罪情况。。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5日